2012年9月4日 星期二

悉尼第079天@20101027

Dee...Di...Dee...Di...」不知是誰該死鬧鐘,總是在清晨六時吵醒我,但其餘人則熟睡如豬,這煩厭的情况已持續了約兩星期。幸好今天Bohana都被吵醒,才一起找出真兇,原來是她好友Issa。接着到八時,又到另一個鬧鐘,我實在無法入睡,便到客廳坐。

剛巧房東夫婦在,我便忍不住向他們訴説了受騷擾不能入睡之事。估不到當晚換來Issa不悦地指責我沒有直接與同房的人對話,而跟房東投訴她。其實我原本真的無心投訴,今早若是碰到其他室友,我也會説同一番話來宣泄怨憤,完全没有考慮到對方是房東的身份。

今天這件事情正正是令我遷出的決裂點。其後Issa像是徵詢我意見的問:「還有其他事嗎?」我便答:「深夜你倆的對話很嘈!」她卻像賭氣地説:「你知道,這是共用的房間嘛!」對於她的不可理喻,我真的很不高興。況且一路以來,我都忍受著她倆深宵時份大聲交談説笑,有時半夜還在講電話吵醒我,現在早上又是你的鬧鐘讓我睡不了,才令我按捺不下。幾天過後,她仍坦言不是她的錯,向其他人表示是電話問題,亦不曾為此事向我致歉。





其後當我向房東提出退房時,更毫不保留地說出了另一原委,就是Bohana試過好幾次趁我熟睡時,推醒我來借電話借東西。最惹我不滿的是她曾欺騙我説有要事,需借用我的電話號碼給朋友打來。自此之後,那男人經常致電來找她,她在就拿了我的電話說上半小時;她不在,那男人竟没有她真正的電話號碼,我懷疑此人是她在網上認識不久!她倆的行為實在太過分!回想起來,我以前也太柔弱了。

http://www.the-lawn.net/wordpress/2007/09/21/dont-be-that-roommate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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